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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考改革:科目及计分方式变成“3+3”模式
2021年起,湖北省高考科目及计分方式变成“3+3”模式: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考,外语可考2次,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同时,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和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不分文理科。目前正在读初二的学生,是我省“新高考”的首批尝鲜者。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怎么考?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如何选择?昨晚,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回答了这些问题。
9个科目为笔试统考
该办法指出,国家规定的普通高中课程的13个科目,均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从2018年入校的高一新生开始,以后所有高中生都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含
英语、
俄语、
日语。德语、
法语、
西班牙语待条件具备时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网上阅卷。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实行电子监控。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
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为考查科目,由省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统一制定考试要求,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信息技术、外语等科目待条件具备时实行全省统一机考。
每年6月和12月组织考试
省教育考试院介绍,全省统考科目每年组织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6月和12月。
每次考试是否涵盖所有科目?学生是否可以自由报考?该院负责人说,具体安排现在未确定,我省最早在2019年组织首次全省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确定后会提前向社会公布。2018年,会在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生中选择一定范围开展学业水平考试试点,积累经验,试点考试成绩不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
据悉,学业水平考试必考科目成绩报告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不合格人数比例控制在2%以内。
学生在高二上学期期末,可首次参加全省统考科目的考试。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允许学生参加一次补考。
选考科目要考“选修Ⅰ”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特长及高校各专业招生基本要求自主选择。
我省要求,学生应在首次参加全省统考科目报名时,就确定好3门选考科目,选定后不得更改。等以后条件具备时,我省或将允许考生从6个科目中选择4门参加考试,但必须在参加高校招生录取填报志愿前,从已考的4门科目中确定3门选考科目,确定后不得更改。
据悉,高中课程内容由公共必修、选修Ⅰ和选修Ⅱ三部分内容组成。选考科目的考试内容,与其它必考的6科有区别吗?省教育考试院介绍,学业水平考试必考科目只考公共必修内容,选考科目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必修内容和选修Ⅰ内容。
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设计,学生到高一下学期期末,已完成公共必修内容的学习。此时确定选考科目比较合适。
记者了解到,“新高考”方案实施初期,学生的选考科目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考试成绩仅限高三毕业参加高校招生录取时当次有效。以后,我省会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选考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以成绩作为最终结果。
复读生参加下一年的高考,应重新选定和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
报高职可不参加全国高考
据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都将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分类考试报考高职院校时,可以不参加统一高考(即语、数、外的全国统考),文化素质成绩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院校本科专业,须参加统一高考,主要依据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我省规定,3个选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原则上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和E等级共25%,E等级控制在2%以内。选考科目计入高校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总成绩时,将在五等的基础上细化等级并转化为等级分后计入,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学生的选择权大了
“以前,不少高中在高一下学期就分了文理科,学生只学高考科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后,所有的13门课程,都要开齐开足。”省教科院刘国卫教授认为,因为学生选考科目多样化,“走班”上课将成为常态,高中师资队伍结构也应根据需要作相应调整。
武珞路中学学生小李说,原来高中要么学文科、要么学理科,以后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学生的选择权进一步加大,可以根据兴趣爱好来。
“学生在高一结束后甚至更早,就要确定自己未来的专业方向,这对他们是个挑战。”武汉中学校长杨定成说,学校将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课程的建立和完善,家长们也应提前指导孩子对未来进行规划。

武汉地铁学校招生要求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成考报考对象
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的铁路与地铁从业人员。__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成考报名入口__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成考报名入口一般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只有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入口才会开通,预计今年的报名时间在2023年8月底9月初。__目前本站已经开通成人高考预报名的入口,考生可以联系本站老师进行预报名。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成考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
2.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本科高校开展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工作,湖北省第二批本科线下10分的考生可以报考。
其中,通信技术专业与湖北工业大学通信工程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和武汉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开展专本衔接培养,前三年在我校的相应专业就读,在我校就读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教育阶段学习期满,参加转段考核成绩合格,后两年进入普通本科高校相应专业就读,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由试点本科高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起点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3.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安排考生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因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规定调剂至其它志愿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4.执行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因企业用人需求和岗位特点,对部分专业有以下身体条件要求:
一起网
①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及色弱。
②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要求矫正视力5.0以上。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以上。护理、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③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助产专业只招女生。新生入学资格及身体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国家有关政策,取消其入学资格。
5.2023年普通高考中,现代通信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只招收含有物理科目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
6.报考我校考生语种不限,但学校只提供英语语言教学。
7.通过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招收的“3+2”中高职分段培养学生、技能高考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校企联合培养学生除外)。
8.我校各专业无校外办学。
以上就是2023年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成考报名条件及报名入口了,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网站内老师。猎考网招生老师还可以在线为您答疑:2023年湖北成人高考各学校招生简章汇总2023年湖北成人高考考试时间什么时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湖北警官学院普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公安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北警官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3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南校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86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湖北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以院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公安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组织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
(一)本科提前批:
治安学、
侦查学、
经济犯罪侦查、
刑事科学技术、
警务指挥与战术、
网络安全与执法、
涉外警务、
交通管理工程等公安专业。
(二)本科第二批:
法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安全等非公安专业。
(三)省外各专业的录取批次按照生源省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报考我校本科提前批公安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湖北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考生须是湖北省户籍,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未婚青年。
(二)政治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考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身体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考生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四)体能条件:报考提前批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五)报考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的单科要求。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一)本科提前批(公安专业)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测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和人民警察录用男女比例要求,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本科第二批(非公安专业)
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生源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清”的规则。
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符合国家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予以承认。
第十六条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主管部门、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27-61630031
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诉电话:027-61630289
第十八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四)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九条 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时或3个月内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四个专业学费5200元/年;涉外警务、警务指挥与战术、
交通管理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等六个专业学费4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320元/年。
第九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四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凡被录取的特困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可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章 毕业及待遇
第二十二条 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获毕业资格,发放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获取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入学后,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警务化管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着制式服装,实行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公安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经人民警察招录程序,择优录用。 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27-61630333;027-61630289;027-83499613
传真:027-83499613
电子邮箱: 8238@hbpa.edu.cn
学校网址:
www.hbpa.edu.cn
招生网址:zsxx.hbpa.edu.cn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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