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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的体重和身高的标准是什么?
1、民航飞行员的体重和身高的标准:
男性身高169-185CM,体重不低于50KG; 女性身高160-185CM,体重不低于4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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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航招飞其他标准:
(1)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无不良犯罪记录、为人忠诚、有志于航空事业发展;,
(2)男性身高169-185CM,体重不低于50KG; 女性身高160-185CM,体重不低于45KG;
(3)英语水平良好;
(4)无晕车、晕船;
(5)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6)无口吃、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7)矫正视力高于C字表0.5(相当于无
散光
E字表4.6以上);,
(8)无久治不愈的
皮肤病
,如头癣、
湿疹
、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9)无
肾炎
或血尿、
蛋白尿
,无慢性肠胃道疾病;
(10)无肺结核;
(11)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无
肝炎
或肝脾肿大;
(12)无耳朵流脓,听力差,经常
耳鸣
症状;
(13)无精神病家族史,
癫痫
病史;
(14)无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5)无
高血压
、心脏病史。
3、民航飞行员应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心胸宽广,性格开朗;大胆果断,意志坚强;情绪稳定,控制力强;理解、记忆等智力水平较高;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四肢协调,方位判断准,模仿能力强。民航飞行员的衣服,夏天都是白色的衬衣,冬天一般都是黑色的
西服
,颜色基本上全球统一,但是款式为各个公司制定,每个公司都不是相同的。
扩展资料:
1、民航飞行员是民航事业的主力军, 民航飞行员粗略分为机长和副驾两等级,机长又分为机长,教员,检查员等等;副驾驶又分为第一阶段副驾驶、第二阶段副驾驶、第三阶段副驾驶、第四阶段副驾驶、左座副驾驶。一名合格的民航飞行员对飞行安全起到重要的作用,需要经过严格的考核。
2、所有飞行员在执行航班任务前时应获得以下资格与证照:
(1)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
(2)民用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商照或航线运输执照)
(3)空勤人员体格检查合格证
(4)教员执照(飞行教员适用)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 - 民航飞行员

如何网上报名民航的招飞?
2015年
中国民航大学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已经开始。今年在各个地区招收的飞行学员均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欢迎符合条件的高中生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名事项
报考该校
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首先要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民航大学官方网站,点击“招生就业”进入“飞行招生”,点击“招飞报名”栏进入招飞报名系统先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要牢记用户名和密码,然后进行网上报名,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招飞报名表》。
各地区学生预选初检工作将在11月份进行,报名、体检不收取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报名成功的学生,需随时关注中国民航大学网站招飞信息并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预选初检。
第十二条 飞行技术、
空中乘务、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按民用航空相应的体检标准,需提前进行体检,体检、面试和政审合格后方可填报志愿。
第十三条 报考本校的考生身体状况除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之外,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5米以内,另一耳全聋者;肝功能不正常者。
各专业的身体要求:
飞行器动力工程、
飞行器制造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交通运输、
电子信息工程、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只招男生;空中乘务专业只招女生。
电气工程及其
自动化、电子
信息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等专业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3,交通运输专业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工业工程、交通运输、
通信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材料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安全工程、
信息安全、工科试验班、航空机电设备维修、航空电子设备维修、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对于交通运输、飞行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除上述所列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相关身体条件。
英语专业需要通过省(直辖市)口试。
2、招生对象
本专业招收男性(部分省市招收女性)高中毕业生,英语语种,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截止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理工类优先,部分省市文理兼收,文科学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20%。
3、招生地区
2015年我校拟在以下17个地区招收飞行学员: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南、湖北、重庆、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委培单位为: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天津航空公司、奥凯航空公司、上海吉祥航空公司、西藏航空公司、成都航空公司、中国民航大学朝阳飞行学院等。其中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在部分省市招收的生源(含女生)和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招收的河北生源送培我校。具体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批准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督查,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学院
国标代码:11736,在陕招生代码:805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民航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
建筑学院、
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士官学院、继续
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等17个教学院(部)。现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机器人工程、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54个本、专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
工商管理等16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现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及培育项目2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4个;国家级、省级试点专业建设项目8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课程及精品资源共享课38门。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100余人。
第五条 办学地点
沣惠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阎良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代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权,贯彻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电话:029-84257775 8425044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飞行技术专业计划30名,面向河北、河南、陕西、甘肃等4省招生,分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本科教育项目计划90名,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称“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本科招生专业有
汽车服务工程、
物流管理,招生计划共计80名。
第十二条 学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共计35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招飞报名、民航专业机构体检及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五条 对考生(不包括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及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作为录取参考。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七条 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八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各省级招考部门的
表演类统考或我校组织的
表演艺术校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考生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属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本科:理工类4500元/年,文史类3500元/年;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艺术类:8500元/年。
中德合作本科教育项目:按物价备案标准执行。
住宿费(带暖气):650元/年。
第七章 奖、助、贷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奖助学生6000余名,发放金额近1900万元,覆盖率超过4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800元 /年-3800元/年(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6000元/年)。
个人综合奖:“奋飞”校长特别奖5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优秀毕业生若干名,颁发奖品。
个人单项奖:求真求是之星、劳动实践之星、阳光文体之星、团结进取之星、特殊贡献之星,奖励800元/年。
台达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
成都飞机制造集团公司NCMC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年,二等奖5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上海樱侬奖励基金:一等奖5000元/年,二等奖3000元/年,三等奖2000元/年。
“皓森精铸”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报酬。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的招生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安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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