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起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考美院需要什么条件、如何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中央
美术学院
录取规则
1.报考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有一定
美术基础;部队现役军人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入学后保留军籍,在校期间的待遇由街头单位负责提供,毕业后由街头大军区安排工作。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
3.造型艺术、
中国画、书法、
艺术设计、
建筑学、
动画、出版设计专业报名时间在2月下旬,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已填妥的《报名登记表》一份;现场填写接收《文化课考试通知单》信封(报名现场索购);须在《报名登记表》上贴本人一寸免冠同一底片证件照片三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专业;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将以上材料复印件贴在《报名登记表》背面;报名费100元、考务费200元。报考建筑学专业的文科考生可兼报美术学专业;报考造型艺术、中国画专业的考生可兼报
城市设计学院动画专业本科;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可兼报城市设计学院出版设计专业本科。凡第一志愿报动画、出版设计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本科专业。报考造型艺术、中国画、艺术设计、动画、出版设计专业本科的考生可兼报城市设计学院出版设计专业本科的考生可兼报城市设计学院出版设计专业高等职业专科。
4.美术学专业函报、面报时间都在3月中旬,面报地点在学院本部。考生面报时须交验的材料与报考其他专业相同;函报考生须将上述材料和汇款凭单用特快专递一袋寄出(身份证只交复印件),材料不齐备者不予发放《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如未用特快专递邮寄,致报名材料丢失影响报名者,后果自负。美术学专业考生报名后,凭我院所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化课统一考试;报名费:100元(函报者通过邮局汇款,须在附言中注明报考美术学专业)。
5.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选择任意考点),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所发《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可直接到我院指定地点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录取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外籍人士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771019。
6.其他报名及专业考试的信息请咨询学院招生办。
7.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文化课考试不分文、理科省份的考生,文化成绩按文科类标准录取。
(1)造型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16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文化课考试成绩前8名,专业上线,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10名给予专业加分。
(2)艺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办法:文理兼收,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数学考试,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13名,文化课给予适当加分;文化课考试成绩前7名,专业上线,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6名给予专业加分。
(3)中国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考试科目增加书法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前5名,文化给予适当加分;文化课考试成绩前3名,专业上线,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专业加分。
(4)书法专业录取办法:文化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建筑学专业录取办法:理科考生按专业成绩上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文科考生先按专业成绩上线,依据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录取30名,再按文化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40名。
(6)美术学专业录取办法: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7)动画、出版设计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8)高职专科录取办法:在本科录取完后,从兼报考生中重新划定文课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排名录取。要求考生在我院兼报的同时必须在当地高考志愿表的专科批准批次栏目中填报我院,否则不予录取。
8.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一起网
考美院需要什么条件、如何考?
需要学习素描、速写、色彩。
美术高考包括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只有专业考试和文化课考试均通过一定的分数线,才能被有关高校录取。专业考试的公共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如报考设计类专业,有的地方会增加“构成”。
专业考试完成后,考生返回学校继续文化课学习,并参加6月份的统一高考,取得文化成绩,最后按当年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考试与普通高考一样,分文理科。
扩展资料
美术高考的录取规则有以下:
1、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录取时可按文科、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或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该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该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3、 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区、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4、各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可按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或文化、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安排录取,高等学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该校招生章程中,同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5、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
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6、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区、市)本科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普通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
7、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须于6月30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相关考生的高考成绩通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学校须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有关省级招办核准备案。
8、对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的招生学校,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可按照相关工作规程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由省级招办商有关招生学校确定。招生学校必须在各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美术高考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我校招生委员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北美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075。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北美术学院。
第八条 证书种类: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美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招生计划和范围:我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科类:艺术文、艺术理、文史、理工。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详见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本校的办学条件和发展定位、往年计划分配情况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计划。具体办法是:
1、对往年生源质量好、报考热度高、毕业生就业水平高的省区适度倾斜;
2、统筹做好招生计划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适度调减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高地区的招生比例,增量重点投向生源大省、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按照艺术类招生计划编制的相关规定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第十二条 招生模式:按专业(方向)招生,来源计划设置请参阅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三条 无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
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考生报考我校单独测试的艺术类专业在所属省份涉及省级统考(联考)的,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否则我校单独测试的艺术类专业成绩无效。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
2、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使用加(降)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
3、录取办法:
投档规则按照各生源省份规则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办法执行,在录取过程中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①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与省级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省级艺术统考(联考、校际(级)联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②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涉及省级艺术统考(联考)的,省级艺术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③使用其它院校专业测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其它院校专业合格成绩,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④使用文化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文化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在此基础上按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⑤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非艺术学门类专业: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与省级统考(联考)成绩均达到本省艺术类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进档考生按省级艺术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⑥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总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4、同分考生录取原则:
①使用专业成绩排名录取专业中的同分考生录取原则:专业成绩同分考生按高考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文化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若分数相同,再看英语。
②使用文化总成绩排名录取专业中的同分考生录取原则:文化总成绩同分考生按文化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若分数相同,再看英语。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2、住宿费标准:2200元/年/生;3200元/年/生
第十九条 助学体系:
1、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4000元;
4、学校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来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我校官方网站开辟录取查询专栏。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8651148、88596153
传 真:0311-88596153
咨询网址: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处 (邮编050700)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一起网整理的考美院需要什么条件、如何考?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一起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一起网:
www.152677.com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